二、 考生志愿的填报,必须由本人结合平时的学习水平以及市、区、学校组织的升学模拟考试成绩,根据自己的理想和专业爱好,恰当地选择自己的理想学校。
三、 考生填报志愿可按照录取批次和顺序进行
第一批次:
1、考生可以填报:大连大学初等师范学院(瓦房店师范学校)专科班,志愿设置:2个有序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外地师范学校志愿填报在第三批高等职业学院栏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徃届生不能填报。
第二批次:
2、考生可以填报:普通高中
(1)大连市第十五学志愿设置:1个公费志愿,1个择校志愿。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国际班设1个志愿。
(2)重点高中(含省级示范性高中)志愿设置:2个公费志愿,1个指标到校志愿,2个择校志愿和“服从”志愿。
(3)一般高中志愿设置:2个公费志愿,2个择校志愿,公费和择校志愿都设“服从”志愿。
(4)综合高中和民办高中志愿设置:设一个自费志愿,两类学校只能选择一类学校填报志愿。
第三批次:
考生可以填报:外地师范(学院)学校志愿,驻连及本省、外市、外省、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3+2)志愿,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
(1)外地师范(学院)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3+2)志愿设置:设置两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置两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设置:设置两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置两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3)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志愿设置:设置两所学校志愿,每所学校设置两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所在地在大连地区的职业类学校与所在地不在大连地区的职业类学校志愿不能兼报。大连市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与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志愿不能兼报。
四、考生可按照上述批次顺序进行填报志愿,录取时不受影
第一批次录取
大连大学初等师范学院(瓦房店师范学校)专科班,师范学院(学校)录取。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A.提前录取段,大连第十五中学录取,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级中学国际班录取。
B.重点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录取。
C.一般高中录取。
D.综合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
第三批次外地师范(学院)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3+2)、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
A. 外地师范(学院)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3+2)的录取。
B.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每一批次录取都是按照考生志愿、升学考试总分数实行段段清,因此,考生按批次、顺 序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不受影响。
四、 考生填报的志愿卡完毕后,初中学校要组织招生专干、班主任教师进行技术上的检查,检查考生填报的志愿是否符合报考规定、招生范围及填卡要求,无误后,必须经过家长同意并在志愿卡规定的位置上签字,签字后的志愿卡生效,任何人无权改动。
五、工作要求
(1)考生填报的志愿,任何初中学校和班主任教师、课任教师无权干涉、指定、误导。教师可结合学生三年的学习情况及爱好、兴趣、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如果教师干涉、指定、误导考生报考志愿,出现纠纷,将依据招生考试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2)初中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市统一规定填报志愿的日期和时间,学校必须有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安排此项工作,做到定责任、定岗位、实行有效的监督机制,不允许出现考生按照规定的日期、时间上交志愿卡到学校找不着人的现象发生,充分尊重考生的权利。
(3)如果个别初中学校教师和其它工作人员不按照考生报考志愿的规定执行,擅自和未经考生及家长同意更改考生报考的志愿,考生举报,市招生办将违纪、违规事件报大连市教育局。
(4)如有个别初中学校将本校考生所报志愿统计后,再行给各别考生改变志愿,严重违犯招生考试工作纪律,被举报后,市招生办将报大连市教育局。
(5)发给考生的《中招考试信息》,任何学校不准扣发,尊重考生的知情权,如有扣发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每所学校必须将《中招考试信息》公布的招生计划、市、区、市、县招生办的举报电话张贴在学校的宣传栏内。市、区、市、县招生办要全面对此项工作进行监督。
上述事件举报后,被查实,将按照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大连市招生工作办公室举报电话:84649411
大连市招生工作办公室中招部举报电话:84629456
